音著协建议删除著作权法草案第60条第70条

Rita ora 2026-06-12 10:20:45

  早报记者 李懿

  针对日前国家版权局在官网上公布的音著议删《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修改草案)》(简称“草案”),音乐人和唱片业界纷纷对草案中的协建部分条款提出质疑。

  本月11日,除著顺德大晚卢氏新闻网在北京由唱片工作委员会和中国流行音乐协会联合召开的作权媒体发布会上,针对争议声最大的法草第46条、第48条,案第以及业界最为诟病的条第条第60条、第70条分别提出修改和删除的音著议删强烈建议。特别是协建针对扩大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延伸性条款的第60和70条,发布会上的除著发言人“鸟人艺术”CEO周亚平指出,“如果不删除第60条和第70条,作权顺德大晚卢氏新闻网所有唱片公司将从集管组织集体退会。法草”

  周亚平口中的案第集体管理组织,在我国现行的条第条分别有代表词曲作者利益的音乐著作权协会(简称“音著协”)以及中国音像著作权集体管理协会(以下简称“音集协”)。面对音乐界人士的音著议删呼吁,音著协本月13日在官网上表态,表示支持删除草案中的第46条、第48条。20日,音著协官网再次更新对此次草案的意见,称“鉴于最近协会征集到的会员意见中,没有会员表示支持第60条、第70条,因此协会决定向国家版权局提出支持删除草案第60条、第70条的最新修法意见。”音著协同时表示,这一建议将在修法截止日前正式上报国家版权局。

  目前,有部分人士指出,此次草案的出台,真正的幕后主导可能与音集协有关。记者注意到,在音集协的官网上,曾于今年1月13日更新消息称,“由我会主办的‘著作权集体管理圆桌会议’在北京举行。”针对这一“圆桌会议”,湖北的知识产权律师张家松就在微博上分析称,“从‘音集协圆桌会议’纪要来看,第60条、第70条以及第48条的起草很可能与音集协有关。”截至记者发稿时,音集协的官网上并未对这些争议之声作出回应。

责任编辑:hdwmn_rsj

本站声明:以上部分图文来自网络,如涉及侵权请联系平台删除

推荐阅读 更多
最新文章 更多
热门标签
郎朗乐境音乐会定档7月5日深圳:以破界之姿,开启全维感官盛宴 湖北屈家岭:“一朵桃花”成为激活乡村振兴“金钥匙” 霍山大峡谷漂流建成综合型旅游景区 “湖北日报大学生记者团”走进天佑医院探访中医魅力 郎朗乐境音乐会定档7月5日深圳:以破界之姿,开启全维感官盛宴 我国已建成世界领先的国家水网 中国银行武汉硚口支行助力企业10.89亿元跨境业务落地 iPhone16 Pro Max设计图曝光:边框仅为1.15mm,全球最窄 云南丽江白沙文昌宫推出高考季文化活动 凤阳宣传推介中都遗址公园